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7年12月24日12:30 南海网-南国都市报
本报海口12月23日讯 (记者纪燕玲 特约记者黄叶华)抢劫在海边钓鱼的老汉,还残忍将老汉推入水中并用石头砸中老汉头部,最终导致老汉溺水窒息死亡。案发后,主犯虽向公安机关投案却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法院最终认定不属于自首,一审判处其死刑。
海口中院一审查明,2007年3月4日上午,被告人黄世孩、黄奕录、黄奕新因无钱吸毒,在黄奕录提议下预谋抢劫。当天上午11时许,由黄奕录提供刀具,三被告人持刀来到海口市秀英区南港码头旁边的临时码头,看见正在钓鱼的许某、严某,遂决定实施抢劫。黄世孩提出,由黄奕录、黄奕新对付严某,黄世孩他本人对付许某。于是黄奕录持刀从背后用手勒住严某的脖子,严转身将其摔倒在地,黄奕新见状持刀冲上去并搂住严某,挣扎中,严某与被告人黄奕录一同掉进海里。同时黄世孩持刀威胁许某,许被迫从口袋里掏出12元钱给黄世孩,接着用手抓住黄世孩,黄挣脱后将许推入海里,然后捡起石头砸中许某头部,许溺水致窒息死亡。被害人许某为城镇居民,死时58岁。
案发后,被告人黄世孩于2007年4月1日到澄迈县桥头派出所投案,其交代对许某进行抢劫,并将许推入海中致许死亡的犯罪事实,但不供认拿石头砸中许头部这一犯罪事实。被告人黄奕新于同年4月3日到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刑警大队投案,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。
法院同时查明,2006年9月13日凌晨,被告人黄世孩伙同黄世国 (已判刑)等人持刀在澄迈县桥头镇桥头墟寻找玉包村青年殴打。随后黄世孩、黄世国等人在桥头墟蓝天网吧发现吴某,黄世国即冲进网吧,用手掐住吴某脖子,将吴往网吧外拖,黄世孩等人持刀冲上去砍吴,致使吴某右手腕、右肩部、右小腿、右足部等处受伤。吴某右手腕伤为轻伤。
海口中院认为,被告人黄世孩、黄奕录、黄奕新结伙持刀劫取他人财物,并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,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,应依法予以惩处。被告人黄世孩案发后虽向公安机关投案,但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,故不以自首论处;被告人黄奕新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,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,具有自首情节,对其可从轻处罚。
法院一审判处黄世孩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黄奕录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黄奕新有期徒刑十五年,剥夺政治权五年。三人共同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许某妻子人民币173188.5元。黄世孩对故意伤害被害人吴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1207.27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近日宣判后,被告人黄世孩、黄奕录表示上诉,黄奕新表示保留意见。
